鄞州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一起宣稱“純手工制作”食品生產不正當競爭案 | ||
發布時間: 2021-10-21 09:35 信息來源: 區市場監管局 信息來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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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鄞州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一起宣稱“純手工制作”的食品生產不正當競爭案件。 該局執法人員在對某食品生產企業進行日常檢查時,發現其倉庫內部分標簽上明明寫的是“手工”,但是工廠里卻是機器在制作。經進一步檢查發現,當事人為拓寬食品銷路、提升公司烘焙食品在市場上的競爭力,在生產的部分產品上宣稱自己是“純手工”制作,但其實是一直使用機器生產相關食品;而某網紅店則出于節約成本的目的,將部分糕點的生產委托給該當事人,對外也還是打上自己是“匠心手作”“手奢”等商業宣傳內容。 該企業和委托生產的網紅店使用帶有不實信息的“純手工制作”的標簽張貼在實為機器生產加工的苔條餅包裝盒上對外銷售,欺騙和誤導了消費者,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當事人的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之規定,屬對其銷售的商品質量、曾獲榮譽作虛假的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 同時,當事人分包銷售的年糕干、甜麻花、苔條麻花、鍋巴屬散裝食品,在產品標簽上只有產品名稱,缺少生產日期、保質期等相關信息,致使消費者無法了解該食品的真實狀況,關系到消費者食用安全。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條“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之規定,屬經營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規定散裝食品的違法行為。最終,鄞州區市場監管部門對該企業做出沒收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規定的相關食品,并處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對網紅店的違法行為也移送給了當地市場監管部門。 該局通過媒體渠道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一定要擦亮眼睛,對于“純手工”“古法制造”“祖傳手藝”等等用語,要認真看看商家的實際生產條件和生產能力,不要輕易被其天花亂墜的宣傳給迷惑。同時也敬告廣大經營者,要想真正做成祖傳手藝,吹是吹不出來的,只有踏踏實實做產品,贏得越來越多的“回頭客”,才能做成真正的“傳家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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