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5年鄞州區菜籃子工程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25-04-24 18:41 來源:區商務局
公告內容
草案全文
起草說明
意見采納情況反饋
為規范和加強我區菜籃子工程建設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區商務局擬定了《2025年鄞州區菜籃子工程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書面、電話、網站意見反饋等方式向區商務局提出反饋意見,聯系人:華老師,聯系電話:0574-89298268,聯系地址:寧波市鄞州區惠風東路257號。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5年5月25日。
附件:《2025年鄞州區菜籃子工程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寧波市鄞州區商務局
2025年4月24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我區菜籃子工程建設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發揮專項資金對菜籃子工程建設的推動作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7〕1號)、《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鄞州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鄞政辦發〔2012〕206號)等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第二條 鄞州區菜籃子工程建設專項資金按照“總額控制、突出重點、動態調整、績效掛鉤、統籌安排”的原則進行使用。
第三條 專項資金來源由區本級財政預算安排,主要用于鄞州區菜籃子工程建設。
第二章 專項資金使用范圍及對象
第四條 在鄞州區注冊的市、區二級菜籃子基地及菜籃子工程相關企業。
第五條 列入鄞州區應急儲備供應計劃的企業。
第三章 專項資金使用標準
第六條 新建菜籃子基地補助:新申報菜籃子基地(企業),必須依照基地的相關標準,由基地申請,所在鎮(街道)初審,區商務局復審,報市商務局考核驗收后被確定為市級菜籃子基地的,當年給予5萬元補助。
第七條 應急儲備補助:按照儲備企業簽訂的鄞州區主要生活必需商品應急儲備協議的儲備品種和數量給予補助:
1.凍豬肉應急保障儲備,按下達計劃和要求完成任務的,按中標協議價進行補助(每噸不高于3000元的標準補助)。
2.凍蔬菜應急保障儲備,按下達計劃和要求完成任務的,按中標協議價進行補助(每噸不高于250元的標準補助)。
第八條 菜籃子配送企業提升改造補助:對經政府相關部門立項通過的建設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體系,提升菜籃子供應能力的本區升級改造項目,按總投資的10%給予補助,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萬元。
第九條 企業參展補助:鼓勵市、區菜籃子基地及菜籃子工程相關企業參加商務部門組織參展的寧波市年貨展銷會、中國(寧波)食品博覽會、“味美浙江”美食消費活動等民生類展會活動,根據提供的參展發票,對其發生的攤位費給予補助,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3萬元。
第四章 專項資金申報程序
第十條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按要求填寫申報表所屬鎮、街道(園區),各相關鎮、街道(園區)對申報原始資料真實性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后上報區商務局。
第五章 專項資金審核及撥付
第十一條 區商務局根據企業提供的年度儲備臺賬、儲備商品相關購銷憑證、年度檢查情況及第三方審計結果等,會同區財政局聯審后,報區政府審批,根據區政府審批的結果,對擬扶持的企業及扶持金額進行公示。經公示沒有異議的,由區商務局、區財政局聯合發文,將專項資金撥付到相關企業。
第六章 專項資金監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 菜籃子工程建設專項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區商務局、區財政局將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生違反財經紀律,虛報、冒領、截留、挪用、擠占專項資金行為的企業,一經查實,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 專項資金在有關政策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范圍內使用,做到專款專用,并接受審計、財政、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四條 除另有規定外,本辦法所涉及資金的補助與使用按預算安排發放,若超過年度預算,則按比例下調兌現標準。本辦法實施過程中如遇上級政策調整,按上級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對同一事項符合本辦法政策多項條款的,區級政策就高不重復享受。
第十六條 對當年度發生重大安全生產、食品安全責任事故而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取消享受上述扶持政策。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獎勵措施期限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區商務局、區財政局共同負責解釋。
一、起草背景
為規范和加強我區菜籃子工程建設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發揮專項資金對菜籃子工程建設的推動作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7〕1號)、《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鄞州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鄞政辦發〔2012〕206號)等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二、起草依據及過程
(一)起草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7〕1號)、《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鄞州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鄞政辦發〔2012〕206號)等。
(二)起草過程:《2024年鄞州區菜籃子工程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起草過程中,我局認真研究,深入貫徹浙江省、寧波市政府關于強化菜籃子工程建設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充分結合我區實際,并在起草過程中廣泛征求了相關意見和建議。
三、保障措施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按要求填寫申報表所屬鎮、街道(園區),各相關鎮、街道(園區)對申報原始資料真實性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后上報區商務局。區商務局根據企業提供的年度儲備臺賬、儲備商品相關購銷憑證、年度檢查情況及第三方審計結果等,會同區財政局聯審后,報區政府審批,根據區政府審批的結果,對擬扶持的企業及扶持金額進行公示。經公示沒有異議的,由區商務局、區財政局聯合發文,將專項資金撥付到相關企業。
四、附則
除另有規定外,本辦法所涉及資金的補助與使用按預算安排發放,若超過年度預算,則按比例下調兌現標準。本辦法實施過程中如遇上級政策調整,按上級政策執行。對同一事項符合本辦法政策多項條款的,區級政策就高不重復享受。對當年度發生重大安全生產、食品安全責任事故而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取消享受上述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