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969069/2025-127140 | ||
組配分類 | 通知公告 | 發布機構 | 區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3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主題分類 | 科技 | 體裁分類 | 通知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轉發市科技局關于組織做好2025年度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 |
發布日期: 2025-06-30 17:29 信息來源: 區科技局 信息來源: 區科技局 |
各鎮(街道)、工業園區發展服務辦,有關企業: 現將寧波市科技局《關于組織做好2025年度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要求如下: 一、認定時間:評價工作分多批次進行,企業系統提交的受理截止日期為9月30日。 二、申報入口:登錄工信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業”板塊注冊并填報企業相關信息,上傳加蓋企業公章的相關佐證材料。 三、支持政策: 1、可以享受虧損結轉年限延長,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2、可以申領不超過10萬元的科技創新券,用于檢驗檢測、技術開發等服務; 3、可享受每年不超過500萬元的低利率風險池基金貸款,并享受貼息; 4、對2024年入庫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首次提交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補助; 區科技局聯系人:高新科 鄔和軍 0574-89295722 寧波市鄞州區科學技術局 2025年6月30日 關于組織做好2025年度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市)科技局、開發區(園區)管委會科技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以下簡稱《評價辦法》)、《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指引》(國科火字〔2022〕67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關于開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工企業函〔2025〕137號)規定,按照有關要求,為做好2025年度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科技型中小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寧波市內注冊的居民企業; 2.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 3.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屬于國家規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類; 4.企業三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和嚴重環境違法、科研嚴重失信行為,且企業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企業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進行綜合評價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員指標得分不得為0分。 (二)符合以上1-4項條件的企業,若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一項,可直接確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 1.企業擁有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 2.企業近五年內獲得過國家級科技獎勵,并在獲獎單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業擁有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含寧波市級)研發機構; 4.企業近五年內主導制定過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二、評價流程 (一)企業注冊登記。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按照自愿原則,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業”板塊注冊并填報企業相關信息,上傳加蓋企業公章的相關佐證材料,并保證所填內容和提交資料準確、真實、合法、有效。 (二)形式審查。各區(縣、市)評價工作機構對企業提交的資料及相關附件進行形式審查。審核通過的,通過平臺提交至市科技局;審核未通過的,企業可補正后再次提交,提交時間以最后一次補正提交時間為準。 (三)實地核查。對部分企業進行實地核查,本年度參評企業如符合以下情況,各區(縣、市)科技主管部門應在推薦前開展實地核查: 1.職工總數為5人及以下的企業; 2.科技人員占比90%及以上,且職工總數50人及以上的企業; 3.過去三年曾有嚴重違法失信、撤銷入庫編號等情況的企業; 4.首次參評的企業。 (四)公示公告。市科技局匯總擬入庫企業名單,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在平臺和市科技局網站上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由市科技局會同評價工作機構及時處理,相關結果通過系統告知企業。公示無異議的,在平臺和市科技局網站進行公告,賦予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 三、時間安排 (一)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分多批次進行,企業提交《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為9月30日。 (二)請各區(縣、市)評價工作機構及時進行企業評價信息形式審查和實地核查,對信息完整且符合條件的企業,市科技局辦理企業入庫公示公告。 四、優惠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自取得當年全年有效。評價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可享受包括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研發后補助、虧損結轉年限延長、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獎補等優惠政策。 (一)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和研發后補助政策。科技型中小企業可享受加計扣除比例100%,同時符合條件的規模以上科技型中小企業可享受我市研發投入后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二)虧損結轉年限延長。當年具備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三)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今年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首次提交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的給予一次性不高于5萬元補助,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可額外獲高企認定補助。 (四)科技型中小企業可申領科技消費券,用于檢驗檢測、技術開發、場地租賃、研發設施設備購置租賃等服務,具體可咨詢當地科技管理部門。 五、有關要求 (一)經認定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需同步申報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具體申報工作流程請參照《關于開展2025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暨寧波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二)各級科技創新載體(省級以上高新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等)要加大對園區企業申報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動員力度,科技創新載體的考核、申報等工作將提高載體科技型中小企業占比。 (三)各區(縣、市)組織評價機構開展年底集中隨機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對全年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申請材料核驗,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予以撤銷編號。 (四)加強政策宣貫。各地科技部門要切實采取多種有效方式開展政策宣傳,擴大政策宣傳面,深入分析轄區內企業,確保所轄區域內企業能夠充分了解科技型中小企業相關優惠政策。輔導符合條件的廣大中小企業開展評價入庫,發動轄區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參與評價。 市科技局聯系人: 謝宇昊 0574-89292204;夏杰 0574-87910712 寧波市科學技術局 2025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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